《BBin宝盈集团》的通知
摘要:
引题:
关键字:
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物价局关于印发
《BBin宝盈集团》的通知
各市(州)、县(市、区、特区)财政局、教育局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物价局,各中等职业学校:
根据《BBin宝盈集团》(财教〔2012〕376号)、《BBin宝盈集团》(财教〔2013〕84号)、《BBin宝盈集团》(财教〔2013〕110号)、《BBin宝盈集团》(黔府发〔2013〕1号)、《BBin宝盈集团》(黔府办发〔2013〕18号)等文件精神,省财政厅、省教育厅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省物价局研究制定了《BBin宝盈集团》,现印发给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作者:
编辑:管理员
上一篇:没有了